元氏县博物馆基础设施提升改造EPC工程总承包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元氏县博物馆基础设施提升改造EPC工程总承包 已由 元氏县行政审批局 以 元氏县行政审批局关于元氏县博物馆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元行审审字(2024)5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元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争取专项债券1900万元,其余所属县级配套资金由县政府筹措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元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的建设地点:元氏县槐阳镇西韩台村南规模:本项目在原有的基础上对建筑进行改造,改造面积2171.02平方米,其中主馆两层室内改造,面积约1453.82平方米,东西两侧配馆改造,面积约459.2平方米,东西两侧长廊改造154.5平方米。改造保安室27.54平方米,接待服务厅约42平方米,卫生间33.96平方米。配套改建室外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安防工程、暖通改造工程。并进行浮雕制作、布展美工、专用展柜、博物馆灯具装饰装修工程。计划工期;11个月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满足国家现行有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 于2024-02-05 00:00至2024-02-09 23:59(北京时间,下同) ,在 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获取招标文件 。 4.2 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 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02-26 09:00 ,地点为 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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