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河石鼓山段核心区滩区治理提升改造项目管理
(招标编号:E61030035113v601e6we )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宝鸡市
一、招标条件
本渭河石鼓山段核心区滩区治理提升改造项目管理已由宝鸡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以宝审服投发〔2025〕68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市级财政专项资金,招标人为宝鸡市渭河生态区保护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陕西省宝鸡市
2.2规模:渭河石鼓山段核心区滩区治理提升改造项目管理
2.3工程总投资:4978.31万元
2.4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渭河石鼓山段核心区滩区治理提升改造项目管理;标段编号: E61030035113v601e6we001 。
2.5招标范围:
(001)渭河石鼓山段核心区滩区治理提升改造项目管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渭河石鼓山段核心区滩区治理提升改造项目管理)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资格,并具有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具有类似工程项目管理经验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在本单位注册;
3.3、投标人须提供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2022-2024 年)财务审计报告,要求财务状况良好;
3.4、企业近三年(2022 年 1 月至今)具有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个(以中标通知书及合同或协议书为准,日期以签订合同或协议书日期为准。);
3.5、投标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投标人不得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网站:http://zxgk.court.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6、与招标人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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