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镇海区中心学校(箭湖校区)乒乓球阳光房改造及琵琶舞台遮阳棚安装工程 已由 宁波市镇海区教育局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宁波市镇海区中心学校 ,招标代理人为 宁波市镇海国泰工程建设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 为 政府性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 现 已具备招标条件 , 根据《镇海区教育系统小型项目管理办法》规定 就本项目进行 邀请招标 , 邀请你单位参加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 投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位于镇海区中心学校(箭湖校区)
建设规模: 镇海区中心学校(箭湖校区)乒乓球阳光房的改造及琵琶舞台遮阳棚的安装等
工程造价 : 197255元
工期要求: 20日历天
质量要求: 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 : 合格
招标范围: 镇海区中心学校(箭湖校区)乒乓球阳光房改造及琵琶舞台遮阳棚安装等施工承包,具体以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及以上资质,并且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3. 2 投标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
3. 3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将依据甬资交管办 [2017]7 号文于中标公示前查询预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组织招标 。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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