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江尾三级渔港提升改造工程(施工)第三次招标
材料物资询比采购公告
本项目南海江尾三级渔港提升改造工程(施工)第三次招标材料物资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1.1采购项目名称:南海江尾三级渔港提升改造工程(施工)第三次招标材料物资采购;
1.2采购人:湖北省航道工程有限公司;
1.3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4采购项目概况:南海江尾三级渔港提升改造工程(施工)第三次招标,主要建设内容为消浪平台174m,在原有突堤基础上延长建设51.86m防波堤及相关配套工程;
本项目主要采购内容为材料物资,最高限价为不含税价2642681.09元,税率3%,含税价2721961.52元;
1.5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R一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2.1采购范围:水泥、砂、碎石、块石、土工布、钢筋、安全警示标牌、安全帽、反光衣、应急救生物资等材料物资;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有1个标段,每个供应商可参加1个标段的询比采购活动,最多允许获取其中1个标段成交资格。
2.3交货期:60日历天(具体供货日期以甲方要求为准);
2.4交货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平潭综合实验区(项目部指定地点);
2.5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质量合格,满足国家及行业标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
3.1.1依法设立:供应商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
3.1.2资质要求:/;
3.1.3财务要求:供应商应提供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年份是指: 2022年度、 2023年度、 2024年度。(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1.4业绩要求:供应商近3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往前推算的3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单项合同金额5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材料物资供应项目)(需体现合同签订日期、合同金额);
3.1.5信誉要求:(1)未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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