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兴市老城区雨污排水分流改造一期工程-兴贸路、景阳路、明秀路、冲卜路排水改造工程项目3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东兴市老城区雨污排水分流改造一期工程-兴贸路、景阳路、明秀路、冲卜路排水改造工程项目3标段 | 项目招标编号 | E4506002841001403001 | |||
招标人 | 东兴市城市管理监督局(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 |||||
建设单位 | 东兴市城市管理监督局 | |||||
代建单位(如有) | 无 | |||||
招标类别 | þ委托招标 x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þ公开招标 x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兴桂(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东兴市老城区雨污排水分流改造一期工程-兴贸路、景阳路、明秀路、冲卜路排水改造项目位于东兴市,共涉及4条道路,道路等级均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30km/h。其中明秀路长340m,红线宽15m,单幅路、双向两车道。道路工程(现状路面开挖及恢复工程、沥青砼罩面)、排水工程(雨水管敷设、原合流管改造、配套相关雨水口和检查井等附属设施改造)、交通工程(恢复标线、交通疏解) | |||||
开标时间 | 2024年5月7日0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5月8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4年5月11日 | |||
预中标人 | 东兴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非联合体) | 联合体 | 牵头人:/ | |||
成员单位:/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东兴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投标总价 | ¥2318910.85元 | |||||
工期 | 18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韦保辉(注册编号:桂245070806029;身份证号:450122********4515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陆永东(身份证号:452226********1535;证号编号: 桂建安C3(2018)0002165)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无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万象景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投标总价 | ¥2321910.75元 | |||||
工期 | 18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凌秀宁(注册编号:桂245191900738;身份证号:450681********5415)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谢海云(身份证号:450105********0025;证号编号: 桂建安C3(2017)0016951)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无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暖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投标总价 | ¥2315057.27元 | |||||
工期 | 18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潘连珍(注册编号:桂245141759260 ;身份证号:450122********3060)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农华乐(身份证号:450105********0058;证号编号: 桂建安C3(2021)4002431)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无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gxi.gov.cn)、防城港市工程招标造价信息网(http://www.fcgzbzj.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防城港)(http://ggzy.jgswj.gxzf.gov.cn/fcgggzy/)上发布。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东兴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0-768560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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