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 ( 建设单位)的 上虞区人民法院文化活动室改造工程 ,于 2024 年 5 月 14 日在 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不见面开标室 公开开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已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名次 | 投 标 人 | 项目 负责人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及编号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浙江国翔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 汪卫明 | 建筑 工程二级 注册 建造师; 浙 2332010202313764 |
工期 | 质量 | 报价(元) | 得分 |
60 日历天 | 合格 | 1107375.0 | 99.98 |
公示期限自 2024 年 5 月 14 日 17 时 00 分至 2024 年 5 月 17 日 17 时 00 分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书面形式)。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 ( 建设单位)
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2024 年 5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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