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铁 十 六 局 集 团 第 二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凤 台 中 山 菜 市 棚 户 区 改 造 工 程 及 凤 台 凤 凰 湖 安 置 八 期 工 程 项 目 部 物 资 招 标 结 果 公 示
招标编号:( CRCC-16J-2GS-202406-02 )
二公司 _ 中铁十六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凤台中山菜市棚户区改造及凤台凤凰湖安置八期项目部。 物资招标采
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资格审查、开标、价格审核、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评审结果公布如下:
中 铁 十 六 局 集 团 第 二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凤 台 项 目 经 理 部 拟中标人
物资名称 | 包件号 | 投标人名称 | 中标候选人推荐排 序 |
电缆 | FTDL-01 | 天津市华夏电缆有限公司 | 3,266,947.05 |
明磊电缆有限公司 | 3,401,615.04 | ||
绿水青山电缆河北有限公司 | 3,450,008.07 |
公示期从2024年7月17日至2024年7月18日。公示期间,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公示的评标结 果有异议,可以向公示单位书面举报。举报人是法人的,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 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举报的,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举报人如实反 映情况受法律保护。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即时生效。咨询电话: 18649023240 。
公示期满后,拟中标人需要向 招 标 人 ( 具 体 账 户 信 息 请 联 系 项 目 招 标 人 ) 提交履约保证金,保证 金为合同总金额的3%,最高不超过三十万元,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合同有效期之后90天,合同有效期由 招标人确定。合同履行完毕,在合同双方无任何经济和法律纠纷的情况下,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全 额无息退还保证金;双方存在经济和法律纠纷时,待纠纷处置完毕,顺延履约保证金担保期限;合同履行 期间,若出现拟中标人擅自停止供应、要求上调价格或者发生货物质量事故等情况,保证金不再退还。
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约保证金的形式为 现金汇款 。拟中标人请在规定时间内把履约保证金汇入指 定账户,资金账户信息请联系项目招标人获取。
履约保证金的递交时间为 2024年7月19日至2024年7月22日,工作日的9时00分至17时30分 , 规定时 间内没有递交履约保证金的投标人视为放弃中标,按照对应包件的拟中标人排名顺序,拟中标人由该包件 的其他投标人替代。排名第一的投标人在提交履约保证金前,请电话咨询履约保证金联系人,确认公示期 结束后是否有排名变化,再办理履约保证金事宜;预先提交履约保证金不能免除有效投诉对中标结果的更 改。
履约保证金联系人:请联系项目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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