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无为市福渡镇2024年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县乡道升级改造-西 河大堤(一标段) | |||
项目编号 | WH09GC2024JT2809(任务书编号:FS34022520240710 号) | |||
标段名称 | 无为市福渡镇2024年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县乡道升级改造-西 河大堤(一标段) | |||
标段编号 | WH09GC2024JT280901 | |||
招标人 | 名称 | 无为市福渡镇人民政府 | ||
地址 | 无为市福渡镇福渡街道 | |||
联系人及电话 | 祖郑 18855375633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长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无为市无城镇滨河二期16栋101室 | |||
联系人及电话 | 童美群 13805652113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4年07月18日 |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安徽省合通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投标报价(元) | 10440459.9 | |||
项目负责人 | 周聪 | |||
证书编号:皖234212173177 | ||||
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
工期(天) | 90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无 | |||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新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
投标报价(元) | 10443205.76 | |||
项目负责人 | 王保义 | |||
证书编号:皖234191911333 | ||||
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
工期(天) | 90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无 | |||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安徽惠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
投标报价(元) | 10439499 | |||
项目负责人 | 屈彩红 | |||
证书编号:皖234142161364 | ||||
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
工期(天) | 90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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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无
规定公示的
无 项目负责人业绩
1.贵州爻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变更管理政策承诺书不符合 招标文件要求,否决其投标。2.四川龙申建设有限公司:投标保 证金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3.广东建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评标被否决单位 工程变更管理政策承诺书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否决其投 及原因 标。4.山西中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见项目经理社保证明,不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5.江苏海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 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6.沈阳三鑫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不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1. a值:74;b值: 85 2.样本单位:安徽省泗县康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河北路桥交通 工程有限公司、江苏华路交通发展有限公司、嘉兴市中路建设工
其他招标文件规
程有限公司、陕西公路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江西力驰建设集团有 定的公示项
限公司、四川川运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贵州省公建投资控股有 限公司、江西融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腾跃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3.评标基准价:10441648.86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 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 址: h ttp://whsggzy.wuhu.gov.cn )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 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 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 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 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联系电话:0553- 3121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 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 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提示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 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 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 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 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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